萌芽园

园区项目性质:

萌芽园的项目基本上处于技术、产品开发阶段,产生的是实验室成果、样品和专利,技术成熟度1-4之间(技术成熟度表述见附件3),尚未形成产品。这一阶段投资成功率最低,但单项资金要求最少,成功后获利最高。

园区进入标准:

各线下及线上专区按照集团公司外部双创指南及自身定位,对征集的外创项目在信息共享基础上自行筛选。在遵循外创团队意愿基础上,考虑其产业方向、区域优势等要素,对符合集团公司指南的项目优先支持。

园区孵化机制:

①资源共享方面,可使用航天云网线上开放的诸多云资源,接入INDICS云平台的制造设备,线下办公场地以及集团公司研发支撑机构、重点实验室等。
②产业协同方面,可协助外创团队与集团公司内部需求单位对接,共享产业政策,咨询产业竞争趋势,协调专利授权,探讨发展思路及商业模式等。
③管理共享方面,协助外创团队组建管理队伍,制定管理框架、商业计划等。
④资本合作方面,该阶段投资风险很高,集团公司外部双创管理基金原则上不涉足,可优先与集团公司相关单位联合申报国家及地方专项。
对于符合指南所列合作需求的项目,使用上述云资源、大型设备、办公场地等支持时,在各自商业模式基础上享受优惠,同时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主导的产业基金获取外创团队优先投资权。对于其他类项目,由各专区视情给予支持,原则上不应高于前者。

退出机制:

①在符合外创团队意愿前提下,集团公司内部需求单位买断专利、技术成果,引进团队成员或按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管理规定论证实施收并购。
②经专家审查,在1年孵化期内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可转入苗圃园;否则将视情退出。